7月7日,筠连县法院沐爱法庭到沐爱镇新华村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被告史某经人介绍,由原告张某包工包料对其位于沐爱镇新华村的房屋进行装修,同年12月装修完毕,被告史某找人验收后,双方于2022年1月对装修费用进行结算。之后,被告史某以房屋部分地方未装修到位为由,拒绝向原告张某支付装修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张某将被告史某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前往现场查看案涉房屋装修情况。经过实地查看了解到,案涉房屋装修局部地方确实存在瑕疵,但考虑到被告已对案涉房屋进行验收并实际入住,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及本案症结,因案施策、因势利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兼顾彼此实际情况,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并达成了被告史某向原告张某分期支付装修款的调解协议,该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张瑞 翁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