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 7月4日一大早,当事人宋某某带着一面写有“高效为民真办实事,依法速结案款到位”的锦旗来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表达对屏山法院执行局的感激之情。
2019年至2020年,被告赵某某多次向原告宋某某购买水泥,赵某某称因资金短缺未能及时付完货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故起诉至屏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8月,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某在十日内支付原告宋某某水泥货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赵某某依然不履行,原告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运用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对其财产及时控制,在短时间内执行到位案款100000元并交付于申请人宋某某。宋某某对屏山法院执行法官的办案效率非常满意,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今年以来,屏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实心干事 科学作为”,通过大力开展执行攻坚战、加大各项执行措施、强化执行质效等举措,努力使执行案件在短时间内执行到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钟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