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来自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监督。”6月30日上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特约监督聘任仪式,23名特约监督员正式受聘“上岗”,聘期五年。攀枝花中院在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受聘特约监督员参加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向各位特约监督员介绍了全市法院基本情况和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宣读了《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并为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23位特约监督员就如何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特约监督员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本届特约监督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法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情况,监督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情况,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及其他有关事项。特约监督员监督范围涵盖全市两级法院,可以充分发挥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独特优势,更好地传递人民群众心声,推进法院廉洁公正、依法行使审判执行权;对法院如何提升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完善法律援助措施、探索破解执行难途径等一系列工作,“献良方、出良策”,帮助全市法院及时改进工作,提升法院工作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攀枝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向各位特约监督员“承诺”,两级法院全体干警一定自觉主动接受各位特约监督员的监督,为各位履职提供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搭建特约监督员监督履职平台。积极搭建微信群等履职平台,不断拓展特约监督员参与各项联络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加强特约监督员监督意见落实。坚持把特约监督员的有力监督严格落实到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上来,对特约监督员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更加注重监督成果转化,定期对监督员意见建议进行归纳和总结,形成解决法院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特约监督员履职服务保障。及时向特约监督员通报法院相关工作情况,让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有全面了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对监督员提出的质询,有关庭室必须认真负责给予答复,不得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对于不尊重监督员,态度蛮横、干扰阻挠其监督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
当天,特约监督员还实地参观了攀枝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法院诉讼服务实质化建设情况。(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