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耄耋之年的余某银和李某周却因赡养问题,与五个子女对簿公堂。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余某银、李某周两位老人共同生育有四女一子,四个女儿相继出嫁,二老一直随小儿子共同生活。2018年6月,余某银因患急性脑梗死住院治疗,2021年4月,李某周也因患急性脑梗塞住院治疗。出院后,二老身体状况一直不佳,购买药品花费了大量费用。多年以来,因二老赡养问题,五个子女间多次发生口角,指责老人有失公平,常年未有往来。无奈之下,二老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希望法院秉公处理,给他们的老年生活一个保障。
开庭前,承办法官王颖刚到审判庭,便听见四个女儿在亲切的询问:“爸爸,你最近身体怎么样,我才从外地回来,抱歉好久没看您了。”“爸爸,我也很久没见您了。”见此场景,王颖明白了,原被告之间亲情尚在,只要找到症结,多加调解,矛盾便可得以化解。
庭审中,五个子女均声称各自生活有难处,甚至相互指责。大女儿身体残疾,本就是低保户。二女儿没有固定工作,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只愿意每月给父母购买生活用品。三女儿嫁到外省,无法护理老人。四女儿也提出自己腿摔断过,没有劳动能力,还需要抚养女儿,只能视情况尽其能力。言语中,王颖发现,子女们内心是关心二老的,最大的担忧在于二老钱财是否实际用在了老人身上。找准症结,承办法官开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重点对双方的矛盾进行疏导。
“他们只要求你们一人支付300元,少买件衣服,少吃顿好的,就能拿出来了。”“这笔钱你们可以直接汇给老人,由他们自己支取使用。”在通过多次沟通和说理后,最终五子女同意每月支付二老生活费300元,并定期将费用汇至二老银行账户,每一笔收支均能明了。关于医疗费和护理费的争议,最终协商一致,二老跟随小儿子生活,并由其照料,今后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由五个子女平均分担,住院期间由五个子女轮流护理。两位老人在子女搀扶下走出审判庭,至此,这起赡养纠纷以达成调解协议告终。
案后,承办法官表示,“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既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定的义务。子女不但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老人,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关心老人,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对于未能充分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不仅提倡道德规范的约束,更要善用法律法规的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合江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用法治保障司法温情,通过释法说理唤醒子女孝心,化解家庭矛盾,解决老人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蔡金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