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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西区法院创新“三个三”工作 机制落实“三个规定”

来源:攀枝花西区法院 作者:李东锴 发布时间:2022-06-29 21:57:42

    近年来,攀枝花西区法院创新“三个三”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管理监督的长效长治机制逐步完善。

    (一)压实三个责任,构建责任明晰的组织体系。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多次在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会,传达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强烈信号传导到每一名干警。院领导报告占比居各部门之首,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二是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落实记录报告、规范自身交往,以身作则,又要对分管部门的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绩效考核之中,真正体现同频共振,落实落细。三是压实职能部门工作责任。政治部(督察室)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学习、教育培训、舆论宣传、人员管理、技术保障等各项工作,与各部门同向发力、全面推进。

    (二)抓住三个关键环节,构建措施有力的执行体系。 一是抓住学习教育、制度保障关键环节,消除干警“不会填、不愿填、不敢填”的思想症结。组织了启用新平台工作培训会、答疑会,网传《操作手册及文件汇编》,做到面对面指导,点对点答疑,解决干警不会填的操作问题;组织专题学习“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吃深吃透政策要求, 让干警真正认识到这是一项保护自己、保持本色、防止围猎的重要举措,树立“应记录而未记录要被追责,如实记录有保障”的正确观念,解决干警“不愿填”的思想问题;建立记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分管院领导审批不得查阅、移送,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鼓励运用直报程序,解决干警“不敢填”的顾虑问题。二是抓住宣传引领关键环节,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公告屏、审判办公区等区域设置“三个规定”宣传板,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视频、漫画、工作动态,开通防止干预过问手机彩铃,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制度规定,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引导人民群众从“找关系”向 “找法治”转变。三是抓住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关键环节,通过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效。印发《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三非”工作机制奖惩的实施办法》,把“三个规定”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 服务热线进行诉讼咨询、网上立案、查询案件信息,畅通诉讼参与人了解情况渠道。将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三)强化三项信息运用,构建精准有效的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记录报告数据库信息运用。根据记录报告情况,及时下发落实“三个规定”审务督察通报,对连续3个月“零报告”的部门,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涉及“零报告”的干警在季度党员积分和三季度平时考核各扣1分;对连续3个月“零报告”员额法官,由分管领导对其本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问题线索、违纪违法案件信息运用。建立报告“三个规定”问题线索专门台账,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共同分析研判报告记录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月向市法院报告“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按季度向区委政法委报告“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三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的信息运用。定期对“三个规定”填报数据进行信息分析,针对内外部干预过问案件和不正当接触交往的情形,预判廉政风险点,提醒干警在遇到类型化问题时,合规处理方式,以及接触交往禁忌。确保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守住廉洁的底线。(李东锴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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