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多年一直让我按时领到钱,今天终于拿到最后一笔钱了”,当事人赵某某激动地说道。近日,攀枝花西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最后一笔案款交到当事人手上,持续6年的执行案款分期支付,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6年7月14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向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唐某一次性支付补偿款78000元。执行法官查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曾系夫妻关系,并生育一女,因感情破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无共同存款分割,同时被执行人唐某所在公司正处于改制竞争上岗时期,如未竞争上岗成功,唐某有可能被分流,工资收入仅1500元,目前工资收入2800元左右还要抚养未成年女儿,其名下仅有住房一套,如简单拍卖该房屋,被执行人父女只能租房屋居住,无异于雪上加霜,双方当事人矛盾及其尖锐,无法面对面沟通、调解。于是,执行法官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每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后都安排两个房间分别接待,从情理与法理双重维度出发,释法明理,并及时转告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在执行法官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定期分批支付执行案款。由于双方互不信任,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都是通过法院转账的方式支付案款,这就需要执行法官每月做好提前催缴、核实到账情况、办理支付等工作。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案件的承办法官换了一波又一波,但申请人的款项从未逾期一笔,最终在执行局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案件也得以全部执行完毕。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双方矛盾。
该法院始终秉持“不论标的大小,一律平等对待”的执行理念,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欧阳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