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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不当引火灾,司法调解促和谐

来源: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程英杰 发布时间:2022-06-27 16:25:12

近日,五通桥法院金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在法庭见证下兑现赔偿款,原告也当场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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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22年1月5日18时30分许,因卓某、祝某忠、祝某贤家中使用取暖器不当引发火灾,火势蔓延造成邻居张某家中房屋及家具家电等财物被烧毁。张某认为此次事故不仅造成了其极大的财产损失,而且还烧毁了其保存的许多具有珍藏意义的物件,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卓某、祝某忠、祝某贤赔偿损失8万余元。

调解情况

案件正式受理前,承办法官走访张某、卓某、社区干部和当地派出所,认真调查了纠纷详情。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多年邻里,从睦邻友好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希望通过与社区联动的方式将该案化解在源头,但经过多番调解和沟通,双方均不愿做出让步,矛盾十分尖锐。

5月10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该案,并于6月15日上午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同时利用休庭时间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可以妥善解决该纠纷。最终,在法官耐心讲解和心理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都充分认识到自身处理问题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达成初步和解意见。当日下午,卓某一家与张某再次一同前往金山法庭,并表示已经达成和解方案,希望在法庭的见证下当场交付赔偿款,同时卓某一家诚挚地向张某表达了歉意,张某也表示接受并当即向法庭申请撤诉。至此,一场因火灾产生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邻里关系也得到了有效改善。

(程英杰)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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