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盐边法院会见室内,一名被执行人拎现金还款,执行法官现场核对现金金额,引得路过的当事人频频围观。
王某与某建筑劳务公司因劳动争议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向盐边法院提起诉讼,盐边法院作出判决后,因建筑劳务公司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王某遂于2021年8月、2022年4月分别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两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查找该建筑劳务公司可供执行财产的同时,联系其法定代表人,对其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该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两案一共给付王某8万元,王某自愿放弃剩余金额,该建筑劳务公司当场转账给王某3万元,剩余5万元约定在今年10月前履行完毕。和解协议达成后,王某因急需用钱,希望被执行人近期内还款,同时愿意被执行人再还4万5千元后将事情了结。该建筑劳务公司在筹集资金后,带着现金来交法院交款,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两案成功执结。
下一步,盐边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力促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被执行人增量。(文戴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