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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办法(试行)》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6 14:04:17

据了解,由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起草的《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办法(试行)》,经省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四川银保监局等二十家单位联合会签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的出台旨在深化民事诉讼制度和律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作用,提升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办法》主文共十九条,详细规定了起草目的依据、概念界定、申请程序、适用范围、排除适用情形、审查程序、内容及期限、使用要求、异议程序、责任追究等。为便于执行,《办法》还附有调查令样式、使用须知、回执及协助调查人办理流程清单等。

《办法》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既充分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也充分考虑了信息安全问题,做到统筹兼顾,有利于解决调查令签发标准不一、配合调查程度不高、滥用调查令等问题,必将有力提升调查令的实施效果。

据介绍,为做好调查令的全面推行工作,省高院将进一步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和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规范申请律师调查令,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为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创新发展贡献四川经验。

(四川法制网 阳阳)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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