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保平,任职于内江市东兴区同福镇松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也是一名人民陪审员。不管在哪一个岗位上,他都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维护稳定、促进地方发展为己任,积极研究新时期民生发展和民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方法和艺术,在人民陪审员光荣而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贡献。一年多来,东兴区人民法院双才法庭办理民事案件400余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33件,罗保平同志参加陪审的案件近20件。
好学善思,勤勉尽责
今年,已是他参与陪审工作的第四年。作为一名老党员同志,每次开庭前他都会提前到达审判庭与法官讨论案情,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初心,他利用闲暇时间学习专业法律知识,在法庭也会与法官及助理探讨自身对于法律和相关案件的见解和看法。他说:“陪审员来自不同的岗位,有着较为丰富的工作阅历,但司法是一个实践的活动,当走近它、融入它时我才深切感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肤浅和经验上的欠缺。因此,学习成为我陪审工作的第一任务。”
说起以前,他向笔者讲述了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坎坷经历”:“刚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时,我热情很高,努力想把我国的各种法律条文都记在脑海中。但由于年岁大了,记忆力下降,有些条文今天记住了,明天就忘了。后来,我调整了学习思路,结合陪审案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只要是他参与组庭的案件,开庭前都认真查阅卷宗,主动询问主审法官案件的法律适用,把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先学一遍,将案件的事实与法律条文相互联系,反复论证。这样在庭审中能够抓住案件的精髓,能够做到发问得当。庭审会议也能够讲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通过学习,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也更加清晰了,在庭审过程中能够切实做到 “既陪又审”,真正发挥了诉讼过程中主人翁的作用,实践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设计的深层意义。
坚定信念,忠于职守
作为一名老党员,他希望自己在参与案件审判的同时,能够利用自身所学专业知识帮助案件当事人甚至是身边的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闲暇之余,他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身边的人听,以达到法治宣传的目的。
他深知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不仅能增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还能促进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和传播,有利于推动全社会依法办事意识的增强和制度体系的完善,充分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曾说,社会上总是有一些人问他一些带有社会偏见的问题,比如:法官是不是看谁给的多就判谁赢?以前的他无法作答,但现在,他能理直气壮地驳斥那些偏激的观点。
自从担任了人民陪审员,他前前后后参与审理了百余件案件。在其参与审理的案件中,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甚至包括助理、书记员,他们审理案件围绕的重心永远是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他们认真审核认定每一项证据,共同讨论总结归纳争议焦点,明确审理方向,辨析法理,最终裁决案件。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合议庭意见,人民陪审员具有同等表决权。当真正参与案件的审理,他深深地感受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的分量,以及司法审判人员为推进法治社会公平正义所做的努力。同时,他也感受到了社会法治精神的传播推广的任重道远,要消除大部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偏见,不仅需要司法审判队伍自身的宣传,也需要人民陪审员队伍在日常生活中宣传和正确引导,为建设法治社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