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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等一下,我马上交钱!”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1 16:54:48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钟某某采取预拘留措施,被执行人钟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了相应义务。

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钟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蒋某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自动履行期届满后,被执行人钟某某仅偿还2万元后未继续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蒋某于2022412日向东兴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钟某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查明执行人钟某某有一辆价值3万元左右的小轿车,因执行人钟某某故意躲避,法院无法实际控制该车辆。为进一步推动案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钟某某,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钟某某均表示自己无支付能力。

沟通无效后,执行法官于202261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钟某某进行司法传唤。执行法官多番劝导,执行人钟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遂依法对执行人钟某某作出预司法拘留决定。执行人钟某某终于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性,立即表示愿意偿还债务,并主动联系朋友在半小时内将现金1万元送到法院,并承诺主动将其所有的小轿车交给法院处置,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至此,本案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以和解方式结案。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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