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4名个体经营者代表将书有“高效司法 真诚为民”和“敬业正直 无愧标兵”的两面锦旗送到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负责人胡晓艳手中,对筠连县法院公正高效地让他们拿到被拖欠的货款及劳务费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6名个体经营者向四川某公司修建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材料,但项目完工后,四川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及劳务费,迟迟不予支付。无奈之下,6名个体经营者将四川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四川某公司立即支付差欠的全部货款及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虽然事实清楚,但简单地一判了之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甚至可能出现衍生案件,故多次与被告四川某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四川某公司一次性付清了差欠6名个体经营者的全部货款及劳务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长期以来,筠连县法院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唐英杰 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