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法院通过诉前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促使案件当事人双方主动达成协议并履行,真正做到一起纠纷,一个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地坪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将被告四川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宜宾某业厂房车间、通道等地面工程分包给了原告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依约完工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原告还有9400000元的工程未收到。
法院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后,审查诉状认为案件标的大,诉讼费用高,不论由谁负担,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建议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保全被告的银行账户促成与原告进行工程结算。保全被告的银行账户后,被告主动与原告协商,于2022年6月15日达成《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协议》,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该起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
该起纠纷的妥善处理,是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屏山县法院始终坚持“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服务民营企业,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
(胡迩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