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田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一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现场旁听庭审。为进一步推动“酒都利剑,百日攻坚”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行动的扎实开展,本次庭审迎来了一群特殊的旁听“客人”——被执行人。
原告肖某某与被告田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告田某某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原告肖某某向屏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田某某俨然变成了一名老赖,以各种理由拒不将判决书确定的财物(挖掘机、车辆)交付给申请人,致使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屏山法院依法将有关证据线索向屏山县公安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其抓获。6月15日,屏山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旁听结束后,屏山法院组织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见证本次约谈。执行法官将相关法律规定详细告知了到场的10名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各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被执行人作为履行义务的主体,必须遵守法律,主动履行义务。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会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就如今天的田某某。集中约谈后,案件承办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对到场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分案谈话。
本次旁听和集中约谈被执行人,是屏山法院开展“酒都利剑,百日攻坚”的一项举措,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和教育意义,对于提醒、警示、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均起到了很大作用。会后,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义务,缴纳了案款。下一步工作中,屏山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的“老赖”,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老赖无处遁形,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钟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