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富顺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的见证下,富顺12家教育机构负责人郑重地在行政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为一场耗时两个多月的行政纠纷调解划上圆满句号。
2021年9月,富顺县12家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学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试成绩不合格。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决定予以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该12家教育机构认为处罚金额过高,遂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4月,富顺县司法局受理该12案。
2022年5月,富顺县法院会同富顺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通过召开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共同研判案件,认为该12案社会影响面大,且涉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问题,建议组织各方通过调解,以“行政+”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会后,一方面,由法检两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损害后果大小,为各所教育机构“量身”制定调解方案;另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先后与12家教育机构负责人分别开展面对面交流,通过释法说理,畅通沟通渠道,“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最终促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12家教育机构达成调解协议,考虑案件实际情况与损害后果,酌情减轻处罚,各方当事人对该结果均表示满意。
近年来,富顺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充分运用“行政+”模式,努力从源头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是体制机制再创新。富顺县司法局、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富顺县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对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范围、化解流程、各方职责等内容予以明确,综合运用多方调解力量,创新复议调解机制,力求让行政争议在前端解决。
二是前端化解再深入。对涉及县重大项目、群体性案件,采取早介入、早预防、早化解的方式,对行政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提供全程的法律保障,促进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规范化、合理化、法治化,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涉访事件。
三是部门联动再加强。充分发挥“行政+”模式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工作效率,加快行政争议的解决。同时,通过与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等相关行政部门共同研判案件的方式,及时发现行政行为中的瑕疵与不足,以此规范各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