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县法院执结一起因夫妻分割财产引发的门市腾退案件,经过执行干警的多番努力,并在当地群众的助力下,最终依法完成腾退工作,使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该案系原被告双方因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某某将位于丹棱县齐乐镇新村路的一间门市腾退,交付原告吴某某。但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某拒不腾退门市,吴某某遂向丹棱法院申请执行,丹棱法院执行局接收案件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后,多次催告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腾退将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等后果,李某某同意腾退门市。
6月9日下午3点,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成胜组织干警到涉案门市为双方办理交付手续。但当干警们到达时,被执行人李某某80多岁的母亲已在门市前等候,其表示不同意腾退,且情绪非常激动,由此引来不少围观群众。
杨成胜考虑到此案矛盾尖锐,不宜强制执行,既要依法腾退,又要解决腾退后当事人的“后顾之忧”。随即便组织干警分别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母亲做工作,同时一边疏导围观群众,一边向群众讲清案件实际情况,知情群众了解实情后,出于对法院工作支持和认可,纷纷参与对被执行人的劝说工作。历时三个多小时,在群众的帮助下,经过法院干警的不断努力,终于说服李某某及其母亲。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顺利完成涉案门市的交付。
该案的办理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同,同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实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