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近日,马边法院执行局成功促成一执行案件达成以物抵债的和解意见。
申请执行人马边某兽药店与被执行人卢某某因饲料买卖产生纠纷,申请执行人遂诉至法院,后在本院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约定的履行日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团队与法警队一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在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矛盾纠纷详情后,耐心细致地逐一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劝说申请执行人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主张损失,同时告知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具有社会责任感,尽快给付赔偿款,节约时间成本。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用其养殖的生猪抵债,并就单价和交付方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于次日自行交付,后双方当事人于次日完成以物抵债的交付,该案全部履行完毕,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马边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调解工作中的第一理念,倡导以情理展示司法温度,同时注重与执行相衔接,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让当事人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