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南岸法庭刘强法官收到了尚家三姐妹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铁面无私辩人间、公正严明镜高悬”。
尚家姐妹激动的说,持续了20多年的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二审终于结束,维持一审判决,三姐妹对一审法官刘强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只能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三人的心意。
尚某等三原告与被告系兄妹。原、被告之父有 6间房屋。1991年4月,被告在其中两间房屋基础上改建住房,并办理了相关手续。1992年,原、被告之父去世。2000年5月,另外4间房屋变更登记至被告名下,该房屋由被告看管、使用。因古镇整治项目建设需要,需拆上述案涉房屋。政府共计赔偿被告290余万元,已兑现220余万元,剩余70余万元未支付。三原告认为案涉房屋系父亲的遗产,应由四兄妹共同分割。被告不同意分割,致三原告向叙州区法院起诉。审理过程中,兄妹四人各持己见,经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因分歧较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为避免久调不决,法官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拆迁不可避免。而因拆迁补偿而产生的财产分割、继承等纠纷明显增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极为重要。刘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履行审判职能职责、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上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较好统一。
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办案法官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叙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理念,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用真情、付真心,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情怀。
(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