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诉状信息不全的借款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和引导,并对拒不还款的被告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佘某诉称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被告陈某后,被告以生活周转急需为由陆续从原告处借到3200元,原告在微信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诉至法院。原告提供了被告姓名、住址,对方手机号和微信号,对地址不确定是否准确。
屏山法院采取先行调解,被告起初承认借款并承诺配合法院尽快还钱,之后找各种理由搪塞。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上门查找并无此人,要求被告提供身份信息拒不配合,否认借款事实,先调工作被迫终止,只能正式立案。
法官诉讼引导,依据原告申请,法院通过对方手机号向运营商依法调取了被告准确身份信息即时立案,并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告陈某银行存款,为佘某兑现胜诉权益提供了司法保障。(丁如林、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