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6.1”地震灾害抗震应急期间 办理诉讼事项相关工作的通告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6 15:11:53

芦山“6.1”地震灾害抗震应急期间,为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正常行使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现将本院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开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6.1”地震灾害抗震应急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正常开展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

通过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受理立案申请、诉前调解、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材料,进行诉讼活动。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地址: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625600,请务必注明寄件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0835)6523031。

2.在线立案。登录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端)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6月2日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工作。

4.在线调解。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元调解” (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当事人及代理人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承办人电话预约法官接待;当事人及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案件材料或领取法律文书的,与承办法官联系后可通过本院“24小时自助法院”的智能云柜系统办理。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