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雅安巡回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杨诚担任审判长,与2名员额法官以及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吴长福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依法通知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物种整体价值认定、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等问题进行说明,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居民应邀旁听。
那么,这个案件的审理到底有什么不一样?这些不一样有什么意义?一起看看法官解读。
这个案件“不一样”
该案系2021年5月1日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实施以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的首件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件适用提级管辖审理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此案的审理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全面深入实施。”合议庭成员谈到。
这种不一样,蕴含的意义重大
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的积极探索。“由于环境资源自身的流动性等特点,很多环资案件在审理中都存在搜集证据、损害后果认定等诸多困难,环境污染的侵权人、受害人和损害结果的跨区域性,还带来多个地方重复诉讼、多头诉讼等问题。”
落实跨区域管辖有助于充分发挥专业化、类型化案件集中审理优势,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律和初衷,将解决当前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碎片化、条块分离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在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同时,有效地解决了司法尺度不一致、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此外,通过将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实行提级管辖,也有利于上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对下指导,更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两个“首案”背后,成铁两级法院这样做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构建“1+20”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推动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7市州公检法协同保护机制、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互动机制,顺利推动案件集中管辖、提级管辖落地实施。
塑造生态司法品牌。拓展“一巡多效”模式,巡回审判+修复性司法+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庭审开到案发地,扩大案件审理影响,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组建审判专家智库。与西南财大学等院校及专家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郭军、秦天宝、徐祥民等20余名环境资源法律和技术专家组成“智库”,庭审中落实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供专业意见,为案件审理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