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参加屏山县“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森林防火、“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噪声污染防治等,将日常生活中“掏鸟窝”、砍“自家树”等行为可能触犯法律的案例印发成宣传单,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共同为守护青山绿水贡献力量。
近年来,屏山法院对森林火灾、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保护案例通过抖音、微信公共号等即时公开信息,开展环境保护警示教育。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