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中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心,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2018年4月-2022年4月,市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3542件。其中:刑事案件503件,民事案件2787件,行政案件252件。
扩大选任范围,优化人员结构。严格按照选任范围及程序开展选任、增补人民陪审员工作,选任方式多元,选任程序规范。目前,市中区法院有人民陪审员117名,已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其中女性61名,中共党员63名,民革党员1人,农工民主党员1人,研究生5名,大学学历17名,大专学历27人。人民陪审员中,既有社区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行政机关干部,又有基层群众、个体经商户、退休干部。在行业专业上,既有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又有教师、检验技师、辅警,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管理。市中区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围绕选任、参审、管理和保障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由政治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颁发任命证书,由院长领誓宣誓。由审管办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管理、考核和补助发放等,与政治部共同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题培训,发放法律书籍或法律知识材料。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微信联系群,严格群管理,定期在群里发布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规范参审机制,增强司法公信。按规定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落实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不超过30件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意识普遍较高,在庭审中结合工作、生活经验,独立发表意见并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通过参审案件,人民陪审员普遍感受到法官工作的专业与繁重、法律的正义与威严,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代表,触角延伸到经济社会各界,对于合理引导舆论、有效化解纠纷、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