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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区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履职培训

来源: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陈委委 发布时间:2022-06-01 21:27:16

近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履职培训会,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石岗、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刘卉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强和全体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廖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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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仪式上,石岗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江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主席台在座领导向本次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全体参会人员奏唱国歌,并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强带领全体人民陪审员向国旗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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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强指出,自2018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市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157名,其中40名任期满五年后职务自动免除,加上此次新任命的19名人民陪审员,共有陪审员117名。四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计3542件。他们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地投入工作,参与审理了一大批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完成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中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自觉进行业务学习,既要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条文,又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及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立足大局,履职尽责。要有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宗旨。要有稳定意识,主动协助法院做好沟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平息纠纷。要有宣传意识,要多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法院的裁判受到群众普遍接受。三是廉洁自律,强化监督。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性和廉洁意识,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宣誓仪式后,审管办主任、四级高级法官李友才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就参加审判活动的仪容仪表、庭审纪律、任职回避、审判秘密、“三个规定”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履职培训。培训会上,区法院为新任人民陪审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学习资料。

培训会后,新任人民陪审员参观了区法院的党建文化长廊、家事审判法庭以及诉讼服务中心。(陈委委)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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