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合江法院:“酒麒麟+心源社工”以法护航,共护成长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雁杰 发布时间:2022-06-01 10:45: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近日,合江法院“酒麒麟”普法志愿服务队联合泸州市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走进合江县白沙镇龙顶山党群服务中心,为30余名留守儿童父母开展一场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普法讲座。

讲座上,“酒麒麟”普法志愿者从电影《银河补习班》父亲和儿子的对话引入主题,结合发生在村民身边的具体案例,讲解了什么是家庭教育以及如何实施家庭教育、不履行家庭教育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在场家长一定要秉持“依法带娃”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普法志愿者从一名母亲的角度出发,深入讲解家庭教育对孩子身心成长的重要性,受到在场家长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随后,结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罪典型案件,普法志愿者对如何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进行了专题讲解。通过以案释法,警醒在座父母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侵害和暴力,从家庭教育角度,不断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讲座结束后,普法志愿者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在座村民派发宣传资料,并就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合江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在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等传统普法活动的同时,创新普法思路,探索“酒麒麟+ N”的多部门联动普法模式,进一步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

(黄雁杰)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