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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三举措强化未结案消减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法院 作者:帅艳红 发布时间:2020-03-24 16:42:35

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潘德军主持召开质效工作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未结案件消减工作要求,确保未结案件化解到位。

制定作战“任务书”。围绕去旧存、防新增、消除长期未结案打好未结案消减攻坚战,对2019年的627件未结案件,除被告被刑事羁押、涉台涉外送达、当事人无受审能力以及破产案件外,其余案件在2020年8月31日前消减完毕。对1年以上的22件长期未结案件,除3件涉被告刑事羁押、2件涉台送达外,其余案件确保于今年8月31日前化解完毕。结合全市法院2020年未结案件650件的拟定目标,将2020年未结案件消减最高目标定为300件,并尽力争取控制在267至300件之间。

明确消减“责任人”。“一把手”带头落实质效分析“每月一会”制度,对平均审理天数超过50天的部门负责人亲自约谈。分管院长加强“条线”监管,严格控制中止审理事项审批,加强业务督促和及时催办。部门负责人强化业务监督,加强承办法官未结案业务指导,及时完成审限变更、程序转化以及追加当事人等程序性事项审签。办案法官加强自主管理,确保结案均衡、质量过关。

把好监管“流程关”。加强审判态势分析研判,为审执工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数据支撑。加强节点监控,严格执行流程关键节点管理规定,优化送达、排期、合议、文书制作等环节的节点时间设置。加强重点监管,及时下发《督办函》,要求承办法官向审管办报送长期未结案件化解报告。加强案件评查,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庭审及裁判文书“三评查”,以评查倒逼质量提升。加强考评考核,修订完善业务部门目标管理指标,强化未结案件消减工作的权重,使目标考核工作对案件质效提升有更大的拉动作用。(帅艳红)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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