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定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收到一面从河南新乡邮寄来的锦旗,邮寄人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黄某某,她称赞民事审判团队法官“为民着想细致入微公正司法解民之忧”。
2020年9月23日19时,来甘孜旅游的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某外卖公司外卖员丁珍某某发生碰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丁珍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为治疗花费了近30万元医疗费,也因此次事故,造成原告身体及精神损伤。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没有得到赔付,黄某某将丁珍某某、外卖公司和车辆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共同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路途遥远,涉及当事人多,遂帮助原告黄某某异地完成伤情鉴定,并“云上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云上”质证,有效减轻原告黄某某诉累。
鉴定结论出具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在保险限额内对原告黄某某的损失进行赔偿,剩余部分由雇主外卖公司予以赔偿,各方均认可了裁判结果,并积极履行判决内容,目前,原告黄某某已收到全部赔偿款项。
锦旗虽轻,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寥寥数语,体现了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感谢。今后,康定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为民,高效负责为当事人纾难,力所能及为当事人解困,把人民群众的赞扬鼓舞转化为前进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