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餐馆吃饭被烫伤,法院隔空解纠纷

来源:丹棱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秋菊 发布时间:2022-05-27 16:44:20

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运用网上开庭顺利化解一起因在餐馆吃饭被烫伤引发的纠纷。

bebad6793ba65c0a5c10b8d5b1b7cc1.jpg

孙某某系被告杨某某顾客,某日,孙某某正在杨某某经营餐馆用餐,杨某某传菜时因一时大意烫伤了孙某某。后来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孙某某于2022年5月11日诉至丹棱法院,要求杨某某赔偿20907元。

接收该案后,承办法官杨丹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在洪雅县,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为被烫伤的孙某某提供便利,杨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开庭审理该起案件。

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用手机与法官视频连线,法庭的电子显示屏清楚的显示出法官和原被告双方的画面。杨丹核实了双方当事人信息,并进一步了解案情,分别就双方各自情况权衡了利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和解是对双方损害最小、最有利的方式。经过杨丹的一番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孙某某同意杨某某一次性赔偿12000元,双方在庭后完成了现金交付。

通过网上开庭,一方面极大减少了当事人在疫情下的诸多不便问题,同时提高了法院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另一方面也满足了新形势新要求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群众坐享“指尖诉讼”,让“打官司”变得像“点外卖”般便利,让公平正义“及时送达”。 

(陈秋菊)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