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邓某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邓某强与被害人杨某华系朋友关系。2019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邓某强来到被害人杨某华家中,虚构工程项目和合伙出资人,承诺拉被害人杨某华入伙,赚钱后平分收益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杨某华信任。被告人邓某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以请人吃饭、孩子生病、还债、发生交通事故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华钱款共计619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邓某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认罚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本案中,被害人因误信损友,不但发财梦破碎,还使自己的6万余元被骗。筠连县法院在此提醒大家,一定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低成本、高回报、稳赚不赔”都是骗子的慌言,放下贪欲,脚踏实地,才不会给骗子可乘之机。
(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