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审判领导小组。成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专项审判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决策部署。坚持“严”字当头,对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众、给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罚,有效震慑犯罪,遏制犯罪高发态势。2021年至今,实现集资诈骗类案件零发案。
二是健全工作台帐,完善案件信息报送机制。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逐案登记、逐案跟踪,精准掌握辖区内的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指派专人对非法集资类犯罪专项审判的重点信息进行收集和报送。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64.3166万元的“老妈乐”系列案件,涉集资参与人数130余人。
三是有效精准施策,建立风险等级评估制度。根据非法集资案件的发案时间、案件金额、涉案规模、影响程度、处置难度等指标进行量化梳理,以高、中、低风险三个层级对案件风险进行判定,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对于高风险难度的案件,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确保案件审判和处置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审判和处置工作机制。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处非、维稳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和完善案件审判、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办理跨省市区域的“老妈乐”系列案件时,适时跟进案件查办、保持沟通,发函建议案件主办单位将本辖区系列案件的集资参与人纳入涉案财产集中处置范围。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庭审直播、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上网以及“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总结剖析典型案例、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决心。(范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