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院帮我调解,我之前私下好几次与被告协商,他们都对我避而远之,爱答不理,经过法院的调解,现在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我们也不用对簿公堂了。”,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方激动的向叙永法院集中送达组干警表达了谢意。
本次纠纷起源于2016年5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了原告位于叙永县叙永镇新区某门面,现租赁期限届满,但被告陈某未按约定向原告缴纳房租也不搬离承租房屋。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并将承租房屋返还原告。
叙永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安排集中送达组人员开展送达工作,送达人员一边开展送达工作,一边了解案件事实,明确案件具体情况,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得知被告陈某未按约支付租赁费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送达组干警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反复沟通协调,被告陈某最终当场向原告支付差欠的租赁费,并且承诺一周内将租赁房屋腾空并归还原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一周后,法院送达组干警到涉案房屋回访案件进展,被告已按约定腾空租赁房屋并归还原告。就此,双方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赵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