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公司职员遭遇电信诈骗 挪用资金170万刷单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宋君常 发布时间:2022-05-23 21:30:24

编者按:“足不出户,日进斗金”“日赚百元,月入过万”,类似的刷单广告你相信吗?如果你心动了,那么就要心痛,钱包可能直接被掏空!

 【案情简介】如果你遇到网络刷单被骗后,会怎么做?是自认倒霉还是直接报警。30岁的谢某原本拥有一份不错的白领工作,在某公司任出纳,但是仅仅三天她就从天堂掉下了地狱。因贪图刷单返点的便宜落入电信诈骗犯的圈套,导致自己10余万元被套牢,这时,她却选择了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路——挪用公司资金172万元继续进行刷单。


漫画二.jpg

她是如何一步步落入骗子的圈套呢?又怎么从网络诈骗的被害人,转换为挪用资金被告人?

被告人谢某泣不成声地陈述:2021928日,有人添加我微信为好友,让我参与网络刷单赚佣金,我在微信群里领取了普通的刷单任务,连续刷了10单左右,收到佣金40余元。第二天,我领取了佣金更高的充值任务,连续充值100元和1000元到指定账户,结果没过多久对方就把本金退到我的账户并返点220元。于是,我又领取了充值5000元的任务,结果对方声称我操作失误不予退还,想要退本金需要继续完成后续充值。跟随骗子的操作安排,我被套进10余万元,当时自己就懵了,为了把本金退回来,我陆续挪用了公司172万元……”。

漫画一.jpg

20211012日,被告人谢某主动到富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案发后,谢某归还了公司12.37万元,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万元发还公司。


捕获1.PNG

【法院判决】庭审中被告人谢某对挪用资金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庭根据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并退还了公司部分损失等情节和悔罪表现,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责令其退还公司157.63万元的损失。谢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提示】该案中被告人谢某利用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并导致公司资金无法追回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谢某在遭遇电信诈骗时本应及时报警,但却想通过挪用公司资金获得返现以止损,最终使得公司100多万元无法追回。她的错误行为导致自己从一名光鲜亮丽白领沦落为罪犯,等待她的将是牢狱改造生活,同时给自己的家庭和公司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再次提醒大家,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遇到网络刷单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不幸被骗,记得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做出错上加错的行为。(宋君常)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