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立足主责主业,当好司法“服务员”,多管齐下营造源头解纷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深化诉源治理成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日,市中区法院民二庭高效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为被告承建的某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方,被告以原告未履行“先票后款”的合同义务为由拒绝支付原告材料款,原告主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附随合同义务不能作为拒付合同款正当理由。双方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人研判案情后查明,原告系小额资本民营企业,疫情期间未正常营业收入受限,被告承建的工程项目未进行竣工结算,工程进度款未全额到位。为了实现案件快审快结、提高审判效率,承办人本着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纠纷的目标,通过耐心的明法析理,原、被告双方对材料款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调解结案。原告将一面印有“怀利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民二庭庭长邓镇兵法官手中,以表达对其及时高效、热忱为民的司法作风的赞赏。
市中区法院借助“大调解”的灵活运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打造诉源治理“金招牌”,助力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健康发展。(牛天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