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近日,共青团泸州市江阳区委决定授予江阳法院执行局2022 年“江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执行局现有干警48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30人,占比62.5%;设有快执组、繁案组、金融组、保全组以及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
近年来,执行局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担使命,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有效改善了江阳区法治营商环境。
攻坚克难为民执行
2021年,执行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512件,同比下降8.20%;执结6436件,执结率98.83%。执行到位金额4.19亿元,对3523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207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99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对10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江阳法院通过发挥对内对外联系、对上对下协调作用,巩固执行联动大格局、拓展联合惩戒成效,推动“调、立、审、执、破、访”衔接。
2017年,江阳法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区公安分局快速协助区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机制;2021年,江阳法院再次与区公安局联合会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升级为2.0版本,即从传统的仅协助查人找物深化到协助信息查询、拘留、查找控制车辆、限制出境、重大案件提前预警并出警协助执行等全方位协作。现已形成公安机关协助临控被执行人及车辆常态化制度,截至目前,区公安分局协助法院临控车辆90余辆、人员170余人。
提升履行执源治理
2021年,江阳法院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运行机制,牢固树立诉前、立案、审判中的执行思维,前移执行阵地,形成让更多案件自动履行、更少案件强制执行的鲜明导向。
保持强制执行威慑力。2019年以来,执行局查封房产7200处,限制高消费7912人,纳入失信黑名单3641人次,实施拘留557人,打击拒执7案7人。其中,自诉案件1案1人,彻底消除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尽量为被执行企业、个人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恢复自动履行能力。2022年初,江阳法院与重庆四家法院开展执行协作,在高新区高效盘活一企业,从拍卖成交到新企业进场运营仅用时40天。
规范管理提升质效
杜绝压案不立,严防增设恢复执行门槛。执行案件信访问题突出,其中收取恢复执行申请材料后,未及时处理而引发的信访比重较高。为整治顽瘴痼疾,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现已出台《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恢复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细化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标准。
强化合议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发挥合议庭功能,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是当前确保办案质量的重要方式。针对教整期间案件评查发现的部分承办人对执行过程中应提交合议庭合议的事项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出台《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合议庭工作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正风肃纪扛实“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重则恒重”的一项工作,执行局局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是硬任务而不是软指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化、制度化、清单化,强化动态监管而非事后追责。通过局务会、执行例会、支部会议等逢会必讲,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以案释法、以案释纪,确保思想不滑坡、权力受监督。
严格要求执行干警作出廉政承诺,不得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得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形成由局长条线牵头,副局长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2021年,执行局未发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违反“三非”定期报告制度、防止干预办案“三个规定”以及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形。
青春最好的开端,在于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青春最美的价值,在于奉献基层、书写人生;青春最大的幸运,在于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接下来江阳法院全体干警将在青春的赛道上,跑出新时代法院青年的好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彭霄霄 宣沁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