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叮铃铃……”四川省筠连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胡泽华办公室电话铃声响起,胡泽华连忙接起电话,话筒里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法官你好,我是孙某某,我从江苏寄给你们的材料收到了吗?我要与腾某某离婚,我们没有办结婚证,17年没在一起了,我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婚姻……”。
原来,原、被告相识于1991年,1992年8月按照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即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5年1月生育一女。2003年3月,被告腾某某独自外出与原告孙某某失去联系,至今未归。原告孙某某认为其与被告腾某某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维护自身利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其与被告腾某某离婚。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孙某某远在江苏,且恰逢疫情期间,为保护当事人的健康安全、降低诉讼成本,胡泽华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本案,采用方便、快捷的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积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努力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经过努力,仅用8天时间便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结束了这段17年困扰双方的婚姻。(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