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市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土地合同纠纷中,法官到新安镇胜利村5组争议地现场勘验。
“这块土地就是我的,我有承包证,四界也是很明确的”原告温某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指着地说。
“你说的这块土地已经登记在我的名下了,是我的,我这块土地的四界也很明确。”被告赵某也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怎么回事,一块地咋过会两户人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为弄清楚争议土地的具体情况,新市法庭法官决定去现场看看。看完现场,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建议在争议没有解决前,维持土地使用的现状,不误农时搞生产。(郭银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