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的暖冬执行》在四川新闻频道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在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强烈谴责的同时,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的是申请执行人甘某某及家人的生存现状。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富顺县人民法院替申请人甘某某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并于近期发放。近日,病愈出院的甘某某带着妻子来到了富顺县法院,为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案情回顾:2016年,申请人甘某某带着几个同乡到甘孜在张业龙承揽的寺庙修建工程中做木工,2016年10月11日结算,张业龙拖欠甘某某人工工资180866元,加上讨薪误工费3000元,共计183866元,甘某某带着工人多次上门讨薪无果后将张业龙诉至法院,经富顺县法院判决,张业龙应支付甘某某183866元劳务费。
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扣划张业龙微信账户,仅执行到位12000元,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张业龙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且在该院另有7件案件也未能履行,共计有100万以上的债务,案件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
因债务压力,导致甘某某精神病复发,其发病时伴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于2020年9月被村组社区和家人送至宜宾乐龄精神病院治疗。承办法官到精神病院了解情况后,多次致电张业龙,张业龙均以人在外地,甘孜的寺庙工程也未给他结算为由搪塞,到后来张业龙干脆拒不接听法院电话,也拒不到法院接受询问,案件陷入人难找,物难查的僵局。
借自贡市中院与自贡市公安局签署临控协议的契机,经公安机关协助临控张业龙,并于2020年11月27日将其拘传到富顺县法院。迫于司法拘留的压力,张业龙东平西凑支付43000元后,与甘某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协议中载明,张业龙将于2021年10月31日前履行完所有欠款,但张业龙仅履行27000元后,剩余10万余元就未再履行。2022年1月,甘某某因不堪债务压力再次精神病复发入院。
在暖冬行动中,承办法官将张业龙之妻即担保人刘家蓝拘传到富顺县法院,多番沟通后,迫于拘留的威慑,张业龙之妻多方拼凑履行了5000元,并于2022年1月28日再次履行15000元。
鉴于被执行人张业龙夫妇履行能力堪忧,而甘某某妻子刘海燕也是残疾人,没有经济来源,甘某某患病入院后家庭经济状况急剧恶化,其讨要的又是劳务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积极为甘某某申请司法救助,目前救助款项已经到位,正在审批发放中。
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因债台高筑,不具备清偿所欠债务的能力,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在用尽用足执行措施体现执行力度的同时,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更能体现司法的温度。(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