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我这辈子都没进过法院,这下案子执结了,我也不觉得丢脸了,麻烦你帮我拍张照片留作纪念嘛!”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内,八旬老张对书记员提出如是请求,并反复询问自己的案子是否完全执结。当看到结案通知书后,他坦言“把钱还了,我心头也不搁事了。”而事情的原委还得从四年前说起。
2016年正月,眼看县城各家羊肉汤馆生意火爆,年轻时就爱“折腾”的老张萌生了到农村收购活羊再转卖给羊肉汤馆赚取差价的想法。老张拿定主意后迅速行动,当月向农户李某支付定金1500元,购得价值15000元的活羊,承诺余款在转卖后付清。
但未等找到买方,毫无牲畜饲养经验的老张就眼睁睁看着购买的活羊陆续因病死去,老张非但没能赚到差价,反而背上未付购羊尾款的债务。李某于2019年起诉老张至富顺法院要求支付尾款,该院判决老张应支付李某尾款13500元整。
2019年8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执行法官经网上查询,发现老张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现场调查中,老张向承办法官提出,其为了筹钱还款,决定把珍藏多年的银元、旧币等藏品变卖。当年9月,老张主动联络法官,说之前一直联系的买家不买了,他视为珍宝的收藏品现在低价也无法变现,请法院执行他的退休金。当年12月,老张再次主动报告因社保卡改革,其退休金已经发至新社保卡,故法官没能查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由于老张退休金不高,余额尚不足以支付欠款,需再攒几个月。2020年3月中旬,富顺法院依法划拨老张社保卡上的余额近14000元,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本案承办法官、富顺法院执行局局长缪波介绍,被执行人年龄较大类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痛点,法律关系清楚明了执行效果往往却不尽如人意,由于被执行人年纪大、身体弱等客观原因,法院一般难以对其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此类案件中,被执行人往往倚老卖老,预估法院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抗拒执行,甚至在法院控制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采取堵截法官、静坐不走、以死威胁等方式给法官施加压力。本案中,张某系八旬老人,身体也较弱,但在执行中守法讲理、积极配合,值得广大被执行人学习效仿。(贺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