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县:疑因装修引火灾 法官上门看现场

来源:泸县法院 作者:舒敏 张玉兰 发布时间:2020-03-19 17:45:37

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泸县熊某家卧室突发大火,火灾迅速波及整间房屋,经消防队扑救最终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屋内损失惨重。

火灾发生后,经消防认定为电源插座起火,熊某认为是装修时电线安置有误,遂将为自己装修的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26万元。

imgapp (1).jpg

为此,2020年3月19日上午,承办法官随同案件当事人一同来到灾后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损失情况。随后到县消防大队调取事发时的现场照片,并询问亲临救火现场的消防员事发时的细节,为下一步的评估鉴定做准备,并分别给原被告双方做释法工作。舒敏 张玉兰)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