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泸县熊某家卧室突发大火,火灾迅速波及整间房屋,经消防队扑救最终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屋内损失惨重。
火灾发生后,经消防认定为电源插座起火,熊某认为是装修时电线安置有误,遂将为自己装修的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26万元。
为此,2020年3月19日上午,承办法官随同案件当事人一同来到灾后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损失情况。随后到县消防大队调取事发时的现场照片,并询问亲临救火现场的消防员事发时的细节,为下一步的评估鉴定做准备,并分别给原被告双方做释法工作。(舒敏 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