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区法院行政庭审理了一起女儿、女婿携外孙状告父亲、兄弟返还承包地征收补偿款的案件。本该安享天伦的被告黄某某在领取了家庭共有的以及属于女儿黄某甲夫妇及其子女共4人的占地补偿款后,未进行分配和返还,被女儿一家告上法庭。
被告黄某某已近90高龄,共育有5女1子,黄某某的儿子将户口迁移至城区后,黄某某的二女儿黄某甲及其丈夫、子女将户籍一并迁回了娘家,与黄某某共同生活。2014年,原、被告承包地因建设垃圾场被占用,国家拨付的占地款大部分由被告黄某某及其儿媳吴某某领取,另有部分占地款保管在幺女儿黄某乙处,未分配或返还给原告黄某甲一家。原告黄某甲认为父亲偏爱其他姊妹,倍感不公,诉请要求分得和返还其应得的。
调解现场
庭审过程中,被告黄某某因病去世,承办人按照法律规定通知被告黄某某的继承人参加诉讼。时值黄某某丧仪期间,其子女等继承人均在家处理黄某某的身后事,也渴望在此期间将本案及黄某某生前的养老费用处理完毕,挽回姊妹亲情。调解过程中,承办人细心观察发现,黄某某的子女虽因父亲的偏爱对簿公堂,但在面临失去至亲时,那种又怨又痛的情绪难掩。兄弟在面对姐妹的痛哭时陡然的心软也让人感动。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旁观者才是明白人。承办人耐心引导当事人回忆起亲人之间相亲相爱相助的点滴,让当事人明白“父爱只有不同,没有偏颇;亲人之缘,有今生难来世”道理。最终,姊妹6人握手言和,都对涉案款项的处理作出让步,并将父亲身后事一并安排妥当。
素来虽有“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的说法,但是父母对子女的爱都是厚重的、无私的。所谓的偏爱,不过是父母根据对子女需求的预判,作出的最适宜的调整,比如给需要劳动力的子女照顾小孩,给经济拮据的子女以经济支持。父母之爱,值得每位子女感恩,兄弟之情,贵在珍惜。( 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