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近日,仁寿法院民一庭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
2021年4月,被告高某向原告权某购买制作沙发的原材料,收到货物后被告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拒付货款。2022年3月,原告多次催收货款未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黄志强电话联系双方了解详细案情,试图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原被告双方同意各退一步,但就具体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
从疫情防控和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出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案件。开庭前,书记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远程指导各诉讼参与人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法庭上,承办法官熟练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视频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次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权与辩论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仁寿法院在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积极推广和应用“云庭审”开庭审理案件,让诉讼当事人充分享受到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黄志强 莫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