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的生意不好做,钱更难收。要不是你们,我这笔钱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拿到被告给付的2300元欠款,邓某某激动地向办案人员连连道谢。 案件回顾 2021年4月17日,被告介来某某到原告邓某某经营的汽修厂修理汽车,产生材料费和修理费共计254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付款,被告却置之不理。 近日,邓某某来到峨边法院立案庭,准备通过诉讼方式收回被告差欠的材料费和修理费。立案现场,因为邓某某不了解介来某某的身份信息,立案材料准备不齐全,工作人员只得告知其暂时无法受理案件。 主动服务 案件诉讼标的不大,邓某某却显得异常焦急,声称需要尽快立案。我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曲木木良对此心生疑惑,主动上前与邓某某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原来,邓某某的女儿患有疾病,邓某某急需筹措资金为女儿做手术。因近期生意惨淡,家中已经经济困难,这笔钱尤为重要。 考虑到情况紧急,曲木木良立即为邓某某梳理案件线索,协助其核查被告身份,以便尽快立案。邓某某只知道被告是平等乡某村村民,曲木木良随即联系了当地村委会。经村委会排查核实,确定被告为该村村民介来某某。 联系上被告介来某某后,曲木木良得知,双方当事人曾因费用结算问题产生口角,介来某某心结未解,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合力调解 因邓某某与介来某某同为彝族群众,为化解双方矛盾,让邓某某尽快拿到欠款,曲木木良邀请了平等乡当地经验丰富、威望较高的一级德古调解员冉拉阿亮一同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现场,两位调解员通过“背靠背”方式,耐心为双方当事人析法释理。冉拉阿亮以同乡身份,对介来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理解邓某某的难处。两位调解员双管齐下、合力出击,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介来某某当场支付给邓某某2300元。 此时,距离邓某某来到法院立案,仅仅经过1天。 收到欠款后,本以为追讨无望的邓某某激动不已,曲木木良随即对原告邓某某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让邓某某明白面对类似案件情况,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群众之事无大小,诉讼标的再小,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峨边法院将运用好“石榴籽+德古”调解,同时不断探索调解新思路,丰富调解手段,更好更快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