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合江法院干警来到凤鸣镇茅山村村委会,巡回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解决了老人的养老之忧,也修复了老人与子女的亲情。
七十九岁的钱大爷育有二子,其老伴过世后就长期居住在二儿子家,随着年岁增长,钱大爷疾病缠身,行动越来越不便,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失去了生活经济来源,二儿子又常年在外务工,无法照顾钱大爷的生活起居,导致其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无奈之下,钱大爷只好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请求解决赡养问题。
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丁剑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基本情况,发现这个案子与大多数案子情况不同,两个儿子都认同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但二人认为自身生活条件非常拮据,并且在赡养方案上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赡养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了解情况后,考虑到钱大爷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丁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了钱大爷所在的村委会,但受疫情影响,在外务工的两个儿子无法回家,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调解,大儿子的媳妇代替其到场,二儿子则通过视频连线参与。
调解现场,丁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陈述,并从传统道德、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引导二人冷静下来,换位思考,充分体谅老人的难处,“你们父亲年事已高,当前,他的赡养问题才是第一位,必须要落到实处。”经过数小时调解,大儿媳和二儿子认识到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让年事已高的父亲安享晚年,于是各自放下纠纷,打破隔阂,同意共同为父亲提供和睦的老年生活。
见此状,丁法官结合钱大爷的需求和兄弟二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一家人就赡养问题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合江法院在办理涉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实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服务,在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的同时,从根源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切实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丁剑 陈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