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但现实生活中,因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却时有发生。
年近90岁的龚老太将四个子女养育成人,却仍在为赡养的事头痛不已,无奈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
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受理后,法官立即联系龚老太所在村组了解情况,因龚老太近年体弱多病,仅靠国家低保维持生计,现急需子女照料,但因子女之间存在嫌隙,一直未解决谁来养、如何养等问题,经当地村组干部多次调解亦收效甚微。
次日,法官到村里实地了解情况,龚老太已卧床多日,见法官后强拖病体诉说原委。随后,法官前往龚老太的大儿子家中,向其说明情况,法官考虑到上门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家庭矛盾,但四个子女因在谁家调解、何时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经过法官几十个电话协调,终于敲定调解时间,地点定在大儿子家里,大儿子要求龚老太到场。
调解当日,当大儿子夫妇见龚老太未到场,随即大声谩骂,拒绝调解,二人甚至准备关门赶人,经法官及村组干部多次劝说后才作罢。调解中,四个兄妹因提及过往矛盾,多次发生口角,几次要大打出手。
法官及村组干部及时拉开各方,让四个兄妹本着为解决老人赡养问题的初衷,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处理问题。法官告知其同样为人父母,应做好表率,树立好尊老敬老的好家风。经过法官及村组干部的不懈努力,四个兄妹均表示,会担负起照顾老人的义务,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该起较为典型的赡养纠纷,仅耗时四天最终圆满化解,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点评:你养我小,我养你老
小的时候,父母无论再难都会倾其所能来爱你,可今天他们老了,需要子女反哺照料。赡养老人,不应该是我们被动的去接受,更应该是血浓于水的血脉之情,是为人父母的表率。(黄一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