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3月31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
峨边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组织学习《实施办法》后,积极开展了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办法》对相关企业、个人的经营行为作了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性规定,特别是对风险较大的散装汽油、瓶装燃气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 为此,我院干警来到加油站、燃气经营部,向经营者、工作人员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讲解相关责任义务,助力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干警们还进入校园、社区,向老师同学、居民群众讲解防恐反恐知识,切实增强大家的辨恐识恐能力。 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峨边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防联动,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