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在界市镇高庙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当地村镇干部、村民旁听庭审。
原告肖某某与妻子蔡某某年事已高,共育有子女四人,但四名子女皆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对老人不管不问。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两老只能一纸诉状将四名子女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实地了解案情。法官先后联系了四名子女,对其应尽的赡养义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其中三名子女均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出具自愿给付赡养费的承诺书,两老撤回对该三名子女的起诉。但大女儿肖某秀以自己与两老之间存在家庭矛盾以及已离婚没有赡养能力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决定将法庭“搬进”该村村委会。庭审中,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多角度进行劝诫,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明理释法,告诉当事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原因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最后当庭判决被告肖某秀自2022年4月起按月分别向两老给付赡养费120元,并根据医疗费票据承担四分之一的医疗费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情况对旁听的村民们宣传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村民们纷纷就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面对面咨询。
“这样的案子就该搬到村里来审,给那些不孝顺的人敲敲警钟,今天这个‘闹热’看的值……”活动现场,不少旁听群众深有感触地说。此次巡回审判,拉近了群众与人民法庭的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罗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