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工合同纠纷。
2013年,原告韦某与被告四川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书、合同等,委托原告处理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质保金等事宜。工程于2017年完工,后双方对该工程劳务进行了结算,但被告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
屏山法院收到该案后,认为事实清楚,随即安排有经验的法官,组织双方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成功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屏山法院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针对一些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适用小额诉讼或诉前调书方式,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力争当场立案、就地调解、现场履行,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屏山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通过诉前调书方式结案4件,当场履行3件。今年第一季度,实现收案同比下降24%,促进诉源治理开门红。
(胡迩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