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阳监管分局(以下简称“资阳银保监分局”)组织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就联合印发《“银法合作”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江涛,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董峰,资阳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永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由董峰行长就《“银法合作”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的出台背景、目的和框架等内容进行介绍,董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新时期三大攻坚战的内容之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会上,所有参会人员就备忘录内容展开讨论,确定了备忘录的基本内容。
会议最后,市中院杨江涛副院长结合审判实践,对三方合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可以通过联席会议、普法培训、交换注意事项等方式达到预防纠纷效果,。二是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机制与诉前调解、执行和解等诉讼机制相结合,拓展化解金融纠纷的方式和渠道。三是积极发挥能动司法和能动监管职责,多做有益尝试,共同落实创新国家治理举措,提升治理能力,为地方金融环境良好发展参谋划策。
本次会议加强了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推进区域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诉调衔接、多元解纷渠道迈出了坚实一步。(吴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