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协同书楼镇人民政府、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动现场勘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屏山县书楼镇沙坝村村民黄某某与张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多年纠缠不清,为此,双方多次向书楼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2022年3月,黄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停止侵占争议地,并赔偿其损失六千余元。
针对土地纠纷比较复杂的特点,为查清案件事实,屏山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杨东升邀请书楼镇副镇长李璐露、县人大代表黄德珍、县政协委员罗玉官、国土资源所主任罗清忠一同来到书楼镇的沙坝村进行现场查看、测量争议地,核实黄某某与张某某争议地块的四至边界及范围,为下一步审理及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曾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