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8时许,夜幕早已降临,叙永法院小额速裁审判庭的灯却还亮着,立案庭的法官仍在孜孜不倦的算着一本本账目,力求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去年10月份,被告张某与原告袁某合伙投资开设了一家艾灸馆,双方约定张某投资7万元占三分之二的股份,袁某投资3.5万元占三分之一的股份,张某负责与厂家对接购买、租赁仪器等,并聘用一名店长负责店面日常经营管理。
开张前两个月,生意兴隆,双方都很高兴,但是好景不长,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店面逐渐出现问题。春节以后,艾灸馆便彻底停止营业了。随后,袁某找到张某讨要说法,张某则认为投资有风险,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店铺关门并非其一个人责任。袁某一气之下把店铺里面剩下的艾灸仪等仪器全部搬走,并表示除非张某退还出资款,否则不返还搬走的设备。
今年3月初,原告袁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退还出资款3.5万元。随后叙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导致双方发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是双方之间的账目不清。为理清账目,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当庭变身“巧会计”,10个账本一笔一笔的核对,从收入到支出,大到员工工资、购买仪器等大笔开销,小到买个插座、吃顿饭的花费,笔笔理顺、账账弄清!从下午三点钟直到晚上八时许,方才算清这笔糊涂账,拨得云开见月明。
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也随着繁杂账目的理清而解开了,经承办法官组织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按出资比例分割了剩余款项和设备的调解方案。但是张某又担心袁某离开法院以后不返还设备,于是法官又和袁某沟通,让袁某把设备带到法院当庭交付。
直至21时许,在法官和书记员的见证下,张某将袁某该分的的款项当庭支付,袁某也把拉走的仪器当庭返还张某,此次纠纷方得以圆满解决。
张某在临走前,感激的对法官说:“法官,你们法院真的是太负责了,本来不该在这个案件当中处理的问题您也一并解决了,真真正正的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化解了潜在的矛盾。”
承办法官表示:“我们干民事审判工作的,不仅要把案件办结,还要把案件办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志在彻底解决和化解当事人的纠纷,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信任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怀揣高度的责任感和同理心,用“初心+匠心”化解每一起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利莎 张琳)